希望能以此文引起所有创业路上朋友的注意,小心项目及公司的商业机密泄露,那么你的辛苦与汗水换来的将不是成功!!!
昆明艾斯威广告有限公司在创业阶段不怕两年多的亏损,眼光放在未来的广告市场,经过努力终于迎来可以营利的时期,但遇到职业道德低下的公司及个人,盗取我公司两年多时间才完善的软件成果开展他们自己的广告市场(没有完善的软件,有再多客户也是不可能投放广告的,所以软件的机密是关键。
昆明艾斯威广告有限公司商业机密泄露维权过程(一)
“昆明艾斯威广告有限公司——员工守责
员工必须遵纪守法,如果有违反国家法纪行为由个人承担一切责任,与公司无关;
公司员工要维护本公司 利益,确保公司任何商业机密不外泄(机密外泄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以上是我公司对员工规章制度中的条款,每周公司所有员工都要学习两次,但还是没能制止公司商业机密外泄的情况发生。我公司原销售带着我们两年多辛苦的技术成果及公司资料与他人重新成立了新公司,目的就是运营我们公司用汗水凝聚的成果。
我公司从06年初至今着力策划网吧电脑桌面广告的未来市场,在研发广告发布软件的同时,调查开拓客户资源,终于在08年初软件在全体员工的努力下做到了能适应市场,并于1月22日获得了软件著作权证书。经过我们边测试软件,边调查市场后所总结的经验,找到了运营市场的突破的这个时机,但没想到我们公司所做的这一切早就被一些自私自利,想不劳而获的公司及个人所“惦记”。
我公司已在昆明市盘龙区公安分局报案,现案件移接至昆明市盘龙区工商分局公平科调查,艾斯威公司网站www.adyn.cn及时反应维护自身权益的全部过程。
以法律的武器,还我们创业者一份自信,一份公平!
以下为我公司提交到昆明市盘龙分局及盘龙区工商局的部份报案材料及有关说明
(我公司原销售人员,利用我公司项目在现有公司占40%的股份,但他并不懂技术,所以公司机密是如何被他用来运营项目还需要执法部门调查)
我公司报案部份材料
报案人:昆明市艾斯威广告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我公司)
嫌疑人:云南众网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网广告)法定代表人、股东***。
现对众网广告涉嫌侵害我公司软件著作权(“靓桌面广告发布系统”软件著作权);
盗取我公司商业机密获取商业利润;造成我公司巨大的经济损失事宜,报案如下:
l、2008年3月份我公司发现云南众网广告有限公司涉嫌盗用我公司软件并且利用盗用的软件经营与我公司同样的广告业务而获取商业利润。现在经过各方渠道掌握情况,其所使用的广告发布软件除小部份稍作修改并更名,无论功能、特征、结构、代码及数据结构均与我公司软件一模一样,但其所使用的软件未经我公司授权。
2、众网广告盗用我公司电脑软件经营我公司所经营的项目,缩短了项目运营时间,而且降低了运营成本,所以其提供的服务价格低于我公司,并以此获得利润,独占广告市场,--------。
3、我公司自2006年--起开始策划网吧电脑桌面广告发布软件(用于我们公司广告项目运营),并于2006年9月份委托软件开发方编写软件程序,于2007年11月成型,--------,2008年2月获得软件著作权证书---------。
(特别说明:众网广告股东***于2006年6月至2007年12月份在我公司做销售人员,由于在我公司做过代理业务经理,曾多次接触到软件系统)
我公司收集关于著作权法及商业机密法
商业机密法
商业机密法既保护创意又保护表达该创意所采用的具体形式。商业机密法所涉及的权利是一种禁止他人使用该信息的权利,而版权法则授予版权所有者禁止他人复制自己的作品的权利。
侵犯商业秘密罪以造成严重后果为要件,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不会有刑事责任。但可能要受行政处罚并承担因侵权行为带来的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管辖《刑法》规定的22.侵犯著作权案217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处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
(二) 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 未经录音录像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 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
2008年11月6日,工商部门已在众网公司服务器上取得证据,众网公司服务器上的软件运行环境及数据库结构,表结构与我公司完全一致(没有这样适应市场的系统及运行环境,项目是不可能操作的),该公司就算是想取得创业项目,也要取之有道,不劳而获利用别人心血铺垫的成果,行为也太可耻了!